关于开展2023年舟山市“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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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经信局、功能区经发局: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22〕11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22〕48号)精神,为鼓励“小升规”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加快企业制造方式转型升级,推动“小升规”企业持续做大做强,拟组织开展2023年“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支持对象申报企业需在舟山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为2023年新增工业“小升规”在库企业、2022年“小升规”在库企业(已退规企业不予支持)。 (二)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具有“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等特征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载体的改造提升;支持技术成果产业化、工艺改进、产品升级换代的改造项目;支持节能减碳技术改造、绿色能源推广应用改造项目;支持利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改投资实施地在舟山市范围内。项目按规定完成备案(核准),并取得备案(核准)文件。 2.实施技术改造投资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申报项目要求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土地成本)100万元(含)以上且项目投入(设备、软件)在100万元(含)以上。 4.申报项目未享受过国家、省、市、县(区)、功能区财政资金支持。符合市级工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四)申报资料 1.《2023年舟山市“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1)。 2.《2023年舟山市“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投入明细表》(附件2)。 3.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复印件。 4.相关发票凭证。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项目审计报告。(评上2023年“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后提供) 二、工作程序及支持政策 (一)项目组织。各县(区)、功能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审核企业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3月8日前盖章报送《2023年舟山市“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对资金真实申报、合规和有效使用承担主体责任,各县(区)、功能区经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二)确定名单。经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围“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名单并发文公布。 (三)实施激励。对入围的“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将根据相关工业专项资金政策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联系人: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和产业合作处 宋永悦;联系电话:2281615。 附件:1.2023年舟山市“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 2.2023年舟山市“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核算表 3.2023年舟山市“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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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发布日期:2024-03-04 15:29:56
各县(区)经信局、功能区经发局: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22〕11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22〕48号)精神,为鼓励“小升规”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加快企业制造方式转型升级,推动“小升规”企业持续做大做强,拟组织开展2023年“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支持对象申报企业需在舟山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为2023年新增工业“小升规”在库企业、2022年“小升规”在库企业(已退规企业不予支持)。
(二)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具有“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等特征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载体的改造提升;支持技术成果产业化、工艺改进、产品升级换代的改造项目;支持节能减碳技术改造、绿色能源推广应用改造项目;支持利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改投资实施地在舟山市范围内。项目按规定完成备案(核准),并取得备案(核准)文件。
2.实施技术改造投资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申报项目要求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土地成本)100万元(含)以上且项目投入(设备、软件)在100万元(含)以上。
4.申报项目未享受过国家、省、市、县(区)、功能区财政资金支持。符合市级工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四)申报资料
1.《2023年舟山市“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1)。
2.《2023年舟山市“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投入明细表》(附件2)。
3.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复印件。
4.相关发票凭证。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项目审计报告。(评上2023年“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后提供)
二、工作程序及支持政策
(一)项目组织。各县(区)、功能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审核企业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3月8日前盖章报送《2023年舟山市“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对资金真实申报、合规和有效使用承担主体责任,各县(区)、功能区经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二)确定名单。经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围“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名单并发文公布。
(三)实施激励。对入围的“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将根据相关工业专项资金政策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联系人: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和产业合作处
宋永悦;联系电话:2281615。
附件:1.2023年舟山市“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
2.2023年舟山市“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核算表
3.2023年舟山市“小升规”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9日